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,深化粵港澳大灣區合作,強化規則銜接、機制對接。廣東以改革促發展,圍繞區域協作,深化制度創新,更好發揮引領帶動作用,將新階段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向縱深推進。
前不久,廣東江門的集裝箱貨物,搭乘廣州港的“穿梭巴士”駁船,啟運至南沙港碼頭出口。粵港澳大灣區大小港口間有了暢通的“擺渡船”,這得益于“一港通”海關創新監管模式的不斷優化。
廣州海關口岸監管處副處長 曾琦:向大灣區內河支線港擴線,支持海鐵、海陸、海空等多式聯運業務發展,將“出海口”搬到內陸企業的“家門口”。
讓大灣區三地貨物流通更加高效便捷,促進粵港澳大灣區三地要素流動,廣東進一步提高三地的區域協作、政策協同,在規則機制上不斷深化改革。
以粵港澳大灣區重大合作平臺為重點,廣州南沙制定并形成了350項重大改革事項清單,協同發展三地的新產業、新業態。
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,澳門政務24小時自助服務中心正式啟用,跨境政務服務可辦理澳門12個部門近70項業務,破除制約創新的體制機制障礙。
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,出資5億元組建夢工廠基金,鼓勵更多年輕人創業,支持科創企業創新發展。
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部署提出79項改革任務,構建與香港及國際接軌的科研管理制度。
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發展署二級行政主任 林澤莉:合作區搭好“平臺”、當好“通道”、建好“基地”。從創新科研人員、科研貨物、科研資金、科研數據跨境流動等環節,構建合作新機制,推動深港進一步銜接。
落實三中全會精神,為加快粵港澳大灣區新質生產力發展,廣東還在科技創新體制改革上不斷探索,打通束縛三地新質生產力發展的堵點、卡點。前不久,以立法形式出臺的《廣東省科技創新條例》,在優化粵港澳大灣區創新開放合作等方面,提出94條制度措施。
11月,廣東正式對外發布新的14個方面改革任務,明確了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“施工圖”。強化粵港澳三地規則銜接和機制對接,共建科創合作平臺等舉措。
廣東省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常務副主任 朱偉:持續推動三地規則銜接、機制對接;將橫琴、前海、南沙、河套等重大合作平臺,作為深化改革、擴大開放的前沿陣地和試驗平臺,打造粵港澳融合發展的先行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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